对交警处理车祸不满意怎么办

贵州律师事务所 2566

对交警处理车祸不满意,对交当事人可申请复核。警处在交警作出责任认定后,理车不服者可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,满意但提起民事诉讼将终止复核。对交需注意,警处《事故认定书》不可重新认定或行政诉讼。理车

一、满意对交警处理车祸不满意怎么办

对交警处理车祸不满意,对交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:

1.在交警作出责任认定后,警处如果各方当事人对责任认定不服,理车可以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。满意但需要注意的对交是,在复核期间,警处如果任何一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,理车复核程序将会终止。

2.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作出的《事故认定书》并非一个具体行政行为,因此事故当事人既不能提起重新认定的申请,也不能依法提起行政诉讼。

3.如果当事人单纯就事故责任问题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,法院通常不会受理。只有在就民事赔偿提起诉讼的审理过程中,如果法院发现交警的事故认定书存在不合理之处,才可以不予采纳。

因此,律师在线提醒,如果对交警的处理结果不满意,申请复核或结合民事赔偿诉讼提出异议是较为合理的途径。

二、交通事故发生后应如何处理

交通事故发生后,当事人应当立即采取以下措施:

1.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,保护现场,确保事故现场不被破坏,以便后续的责任认定和赔偿处理。

2.如果事故造成人身伤亡,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,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。在抢救受伤人员过程中,如果变动了现场,应当标明位置,以便还原事故现场。

3.对于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,如果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,可以即行撤离现场,恢复交通,并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。

4.如果存在争议或无法即行撤离,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。

5.对于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且基本事实清楚的交通事故,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。这样做有助于减少交通拥堵,提高事故处理效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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